回复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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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连南县卫生计生局38/38
- 9连南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38/38
- 10连南县寨岗镇人民政府30/30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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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个人人身伤害收到威胁 | ||||
来 信 人: | 房文科 | 来信日期: | 2018-06-27 | 信件编号: | 201806270751055432 |
来信内容: | 各位尊敬的领导,您好!打扰了,情况是这样的,我是金坑瓦角冲村的村民,我们村的楼距也就不到3米宽,由于我家前面的楼顶私自赡养蜂蜜,导致我家室内长年都有蜜蜂的存在,我小孩也长年都被蜜蜂蜇,导致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根据数据显示,中国每年被蜜蜂咬死就高达5列。为止我感到非常的可怕。我家小孩从出生到现在就被咬了无数次,去医院也去了好几次,严重的时候吊针都吊不好,我这边报警也没有办法处理,跟村长反映到现在也没能处理好,跟金坑管理区书记放映也一样没有及时处理好,为止我也是非常的头痛,也不知跟什么部门反映解决,2年多了最近这两天又被蜇了,又得跑医院去处理,医生说了,要是来得不及时对生命是会造成严重威胁及影响的,所以在此希望可为领导及时处理,不然后期要是出现什么严重的事情该怎么去处理,算是谁的责任呢?非常感谢各位领导的阅读。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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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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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委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8-07-10 处理状态:已转交到 连南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部门处理,于 2018-07-31 之前处理完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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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连南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2018-09-21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房文科先生,您通过书记信箱反映的关于家人长期收到隔壁养蜂人的蜜蜂威胁的求助我们已经收悉,答复如下: 三江镇金坑村委在2018年6月24日收到瓦角冲村民房文科母亲的反映后,于2018年6月25日下午3点组织村干部和瓦角冲村组长房荣辉到养蜂群众房海荣了解实际情况,村委会将房文科反映的情况告知房海荣,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村委会提出,要求房海荣本着邻里和谐、以人为本,建议房海荣迁移养蜂基地,禁止在天棚养蜂,避免再发生蜜蜂蜇人的情况。房海荣表示接受村委会的意见,择日选址搬迁。 目前养蜂户房海荣已迁移养蜂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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