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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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连南县卫生计生局38/38
- 9连南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38/38
- 10连南县寨岗镇人民政府30/30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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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关于光伏电站建设距离问题 | ||||
来 信 人: | 黄光 | 来信日期: | 2018-09-20 | 信件编号: | 201809200823031346 |
来信内容: | 各位领导好,三江镇大龙村准备建设大型光伏电站600千瓦【正在建设地基】,问题1为什么建设这个光伏电站村委书记一句话没跟群众说,最起码开个村民会吧?问题2也是全体群众的要求,这个光伏电站建设在我们居民楼家门口合适吗?20-30米的距离。2这个光伏电站的建设布置,安全措施,或者说的以后的分配收益,是怎么样的,可以做个文件发给群众看吗?3,大龙村属于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是可以建设这样的光伏电站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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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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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委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8-09-28 处理状态:已转交到 连南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部门处理,于 2018-10-26 之前处理完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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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连南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2018-09-28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大龙村光伏发电项目建于大龙村原林业站,是我县光伏扶贫(一期)项目其中一个安装建设点,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容量约600千瓦,建设用地产权现属于县公共资产中心。针对村民投诉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安排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解释工作,其中2018年8月8日镇政府会同县扶贫办、林转办、供电局、镇扶贫办、挂村工作组及施工方到村与周边群众召开会议,解释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意义和作用,并说明光伏发电项目对人体、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于2018年8月22日工作组再次入户发放《致大龙村群众的一封信》,与周边群众解释和说明光伏发电对人体无害等科普知识,以及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收益分配等情况。经实地核对,该光伏发电项目距离四周居住群众60米以上,且光伏发电是一种环保节能的新能源,不会对人体造成直接的伤害。镇工作组会继续跟进和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并尽量协调各方做好相关安全工作。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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