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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
(2008年10月16日)
 
为加快我县工业化进程,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和《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清发〔2008〕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改善发展环境、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增强产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缩小地区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有利于突破多年来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业总量少,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村富余劳动力总量大等突出问题,提高劳动力素质,推进工业化进程,为新一轮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快产业建设步伐,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全面提高我县经济综合实力;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县的比较优势,实现与珠三角地区的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全县人均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整体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全县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意义,抢抓机遇,创新思路,积极配合,改善服务,大力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方针,着力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着力优化劳动力就业结构,大力提高劳动力素质,推动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县人力资源市场化、产业化,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12年,在办好现有工业园区的基础上,再规划建设若干个较大型的工业园区,形成一批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的产业转移集群。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劳动力素质整体提升,就业结构整体优化,本县劳动力就业比重提高,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以及向二、三产业转移成效显著。新增转移本县农村劳动力3万人,组织技能等级培训1万人。
(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与遵循市场规律相结合,在遵循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因势利导,创造条件,通过搭建平台、政府支持等措施,引导产业和劳动力有序梯度转移。坚定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相结合,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结合实际积极主动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坚持产业转移与产业集聚相结合,促进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形成上下游相互配套、专业化分工合作的产业链。坚持产业转移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加强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将产业转移对生态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坚持产业布局合理与人力资源配置优化相结合。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产业转移为契机,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全面提升劳动力素质,合理调动人力资源,加大劳动力供给,提高劳动力水平。
三、推进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产业转移规划引导。由县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产业转移的区域布局总体规划和指导意见,引导和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和集中发展。
(二)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县内工业园和县经贸、财政、发展改革、环保、国土资源、外经贸、规划、社保、人事、建设、教育等职能部门要围绕省、市要求,各司其职、上下配合,加强与转出地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合力做好园区的申报和园区建设工作,积极争取省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
(三)实行产业转移集聚发展。配合市继续做好省级产业转移园认定的申报工作,要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工业园区要做好总体规划,确定发展方向,突出主导产业,实行专业化发展,要抓住关键环节,落实调规、抓好环评、要围绕延伸产业链,推动上下游产业配套发展,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产业集群。
(四)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努力降低产业转移园内企业用地、用电、用工等生产成本,提高对转移产业的吸引力。积极推进销售电价区域同网同价改革工作,降低电价,使产业转移园电价比珠三角地区电价低0.1元/千瓦时左右。切实减轻转移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除国家规定统一征收的税费外,推行“零收费区”的做法,不再对入园企业征收任何地方性收费。
(五)加大用地扶持力度。对工业园建设用地指标安排要适度倾斜,保证其建设用地需要。同时,要挖掘用地空间,合理和节约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采取土地置换、土地使用权调整、改变土地用途等方式盘活用地。实行产业转移工业园单位面积投资强度最低标准,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六)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要切实用好财政安排的工业园建设有关扶持资金,加快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交通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调整配套道路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快进入工业园道路建设和改选。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应将园区电网规划纳入园区总体规划,预留变电站、线路走廊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用地。电力部门要继续加快骨干电网及城乡电网的建设与改选,优先安排通往产业转移园的电网建设与改选项目。县政府应对电力项目建设中的青苗赔偿等民事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工业园区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供电部门通报园区内项目负荷等情况。
(七)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县经贸、工商、国土资源、环保、消防、海关、检疫等部门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公共平台建设,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设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提高物流通关与监管效率。降低产业园服务业的市场准备入门槛,完善和提高出口报关、商品检测、物流、法律、会计、信息、咨询领域的服务水平。改善产业转移园的金融服务,扩大信贷转授权;加大对产业转移园的信贷投放力度,为产业转移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融资和结算服务。
(八)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产业转移园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完善产业链,集中供电、供气、供热、供冷和环境污染治理,提高节能减排水平。严禁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淘汰类项目,严格控制引进限制类项目。产业转移园及入园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制度,环保设施要与园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营,确保经营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产业转移园建设同步推进。符合是本县产业发展的能耗、环保、技术和安全标准,促进产业转移园可持续发展。
四、推进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措施
(一)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就近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和承接产业转移,通过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培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特色产业,提高吸纳就业能力。要把产业转移园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载体,制定产业转移园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就业方案并抓好落实,明确企业吸纳和职业院校培训当地农村劳动力的社会责任。在三江镇、寨岗镇各建立一个灵活就业基地,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本地职业院(校)毕业生要优先安排到本地企业就业。
(二)建立鼓励本县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奖励机制。制定劳动力转移的目标和规划,鼓励本地农村劳动力在当地就业。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就近就地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地农村劳动力,给予个人社保补贴;对招用人员属农村贫困户劳动力、40岁以上和被征地农民的企业,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对职业教育院校安排毕业生在本地企业就业的,给予学校技能培训补贴;对新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具体评估和奖励办法由县政府另行制订。
(三)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收学杂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具体办法按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实施农村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为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市农村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农村家庭都有一名以上有就业能力的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对被征地农民、其他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创业农民分别开展不同类型的技能提升培训。有关培训工作的具体方案由县劳动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四)加强就业培训载体建设。加大对县职业技术学校、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的财政扶持力度,建立职业教育财政支持体系。依托县职业技术学校、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建立公共实训基础,认定一批劳动力培训定点机构。开发建设覆盖全县城乡的远程职业培训网络。加大就业培训资金投入,试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县内金融机构对职业技术学校、重点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贷款要予以支持。
(五)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有利于产业发展与劳动力需求相协调的统计、分析、预测、评估和决策机制,根据省、市的要求,开展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健全农村劳动力数据库和培养培训转移就业动态管理档案。实行转移产业岗位申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全县、镇(街道)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快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完善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和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的作用。
(六)建立优秀农民工激励机制。县劳动保障局要按照有技能、贡献大、有发明创造、本县人才紧缺等条件,开展对优秀农民工由县委、县政府表彰和奖励。县劳动保障局要会同县公安局等部门制定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的优惠政策。向优秀农民工提供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五、加强对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经贸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委政研室、县国土和建设环保局、县市政规划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参与的“县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由县劳动保障局负责。要充分发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各镇也要建立相应机制,明确责任,抓紧组织编制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规划和工作方案,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意见。
(二)实施目标考核。各镇党委、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目标责任考评制度,逐级落实目标管理。由县经贸局、县劳动保障局牵头,分别对负责对各镇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进行专项督查与考核,加强调查统计与研究分析。
(三)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各镇政府要与产业转出地政府建立联系沟通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协商制定并落实年度目标任务。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1、积极争取省、市的资金扶持。县经贸局、县劳动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好省政府、市政府对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抓住有利时机,加强与省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反映我县的情况,努力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
2、2008—2012年,县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产业转移和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并争取逐年递增,专项用于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和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智力扶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等工作。各镇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上述专项资金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经贸局、县劳动保障局,县科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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