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村基本标准
创建省级文明村基本标准
一、班子建设好。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廉洁奉公,能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干群关系良好。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制定村的文明建设规划,发动和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文明村创建活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二、经济发展好。经济发展思路、目标符合当地实际,大力发展“三高”农业,产业结构合理,主要经济指标(包括经济总量、人均农业生产总值、人均收入)居本省前列,群众生活和社会福利有较大改善。积极建立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减轻农民负担,有效解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困难,努力实现共同富裕。
三、村容村貌好。制定并严格实施村总体规划,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和林地,无乱占乱建现象。大力推进“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灶、改造住房),基础建设和公用设施逐步完善。大力整治脏、乱、差现象,人畜分居,禽畜圈养,村道硬底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8%以上。搞好绿化、净化、美化,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卫生环境有较大改善,被评为省级卫生村。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无污染事故;珍惜自然资源,无破坏生态事件。
四、社会风气好。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培育民族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无“黄、赌、毒、邪”窝点和公开封建迷信活动等现象。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助残济困、邻里团结等形成风气,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突出抓好诚信建设,杜绝坑农、害农现象。优抚、敬老、助残措施落实,殡葬管理工作达标。
五、科教文卫环事业好。坚持开展科普活动和农民致富实用技术培训。重视改善教学条件,九年制义务教育率达100%,无青壮年文盲。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村的文化和体育设施较为完善。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卫生防疫措施,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村内设有卫生所,村民普遍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加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计划生育工作达标。村内无违法排放污染物现象,生态环境良好。
六、社会治安好。坚持依法治村,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认真完成普法任务,村民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村辖区内无重大恶性事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流氓黑恶势力、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社会治安稳定,群众有安全感。加强对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民事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七、民主建设好。扩大基层民主,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村委会成员依法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融洽。村民会议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
- 上一篇:创建省级文明镇基本标准
- 下一篇: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基本标准
- 相关信息
- 没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