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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历史

自治县的建立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根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1952年4月,政务院批准成立县一级的连南瑶族自治区。接着,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具体帮助下,从1952年10月底开始,进行积极筹备工作。1953年1月25日在三江镇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式宣告连南瑶族自治区成立,并隆重举行庆祝大会。
民族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建国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十分重视解决民族问题。1951年2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北江专署和连南县政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首先要创造一定的条件,尤其是干部条件。”因此,“加紧培养瑶族干部并领导和帮助瑶族人民进行生产、文教、卫生等项建设事业上去,启发其政治觉悟是极其重要的工作。”批复还指出:“为逐步深入开展工作,尤其注重瑶族内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无论与他们的上层下层,均应进行广泛的密切联系。”这一批示,为连南实现民族区域自治明确了指导方向。同年6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少数民族工作决定》中指出:“连南少数民族地区要做好准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决定》的下达,加快了连南区域自治筹备工作的进程。同年9月,中央访问团第二分团20余人在马杰团长率领下访问连南时,直接到瑶寨向瑶族同胞传达党中央、毛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对他们的深切关怀,宣传共产党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政策。
为实现连南区域自治创造必要的条件。新中国成立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部门十分重视培养和任用瑶族干部。从1950年开始,县先后吸收瑶族干部49人,占全县机关干部119人的41%。期间,又选拔任用乡、村级基层瑶族干部73人,并选送瑶族青年20余人到南方大学、中南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学院等高等院校学习文化、专业知识,接受革命思想教育。1950年至1952年间,仅选送到南方大学学习的连南瑶族青年学生就达95人,其中9人学成回县后,担任科局级领导职务。至1952年底,在全县机关单位工作的干部有161人,其中瑶族84人,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其中全县3个瑶区的正副区长8人均是瑶族。此外,还有瑶族乡级干部48人,瑶族农业技术干部9人,企业瑶族干部13人,小学瑶族教师15人,瑶区瑶族卫生工作者8人,这为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准备了必要的干部条件。与此同时,积极开展瑶族内部统战工作,促进瑶族人民内部的团结。瑶区的“上层老人”,是历史形成的特殊阶层,每一个排寨均有2至3名不等的“上层老人”代表人物。他们多数略识文字,较为熟悉瑶族历代口头相传的历史和瑶区不成文的习惯法,较为能说会道,较为办事公道,而且年纪多为60岁以上,是当地有威望的民间领袖人物,具有普遍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性,他们虽多数曾经选任排寨的天长公、头目公等职位,但并无特权,社会地位与瑶民几乎相同,仅是被当地瑶民尊敬而已。因此,在当时情况下,做好“上层老人”的统战工作,对稳定瑶区社会秩序,促进瑶民内部的团结,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做好这项工作,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对瑶族上层人士采取尊重、团结、教育的政策。县政府建立“参事室”,聘任威信高又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瑶族“上层老人”为“参事”。“参事室”是适应瑶区特点的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机构,主要职能是组织参事室成员学习党和政府颁布的方针、政策,进行社会调查研究,反映瑶民的呼声和要求,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参事室成员的工作,密切瑶族同胞与政府的联系;参与讨论和审查县地方法规草案和由县政府批准或发布的规章制度;向瑶民宣传、解释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处理民事纠纷。参加“参事室”的主要成员有后来被选举为连南瑶族自治区(县级)正副县长的龙三公、沈一公,有的在解放战争时期以与党建立关系的房耳环三公等人。1950年9月下旬,瑶族“上层老人”代表房红白一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首次国庆盛典,并受到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这一特大喜讯传来,百里瑶山一片欢腾。
连南瑶区,山岭连绵,交通闭塞,在当时既无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亦无物资、货物集散的圩镇,难于开拓发展。针对这一实际情况,连南县委、县政府曾先后两次拟出方案,向上级建议扩大现有县境范围,或与连山合并的建议。同时致函连县、阳山县、连山县,征求毗邻兄弟县的意见。这些方案和建议,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视和兄弟县的同意和支持。
1951年10月16日,北江地委、专署拟定了《关于处理连南、连山两县合并及调整部分边缘问题》草案。该《草案》(略称):为了使瑶胞在政治上能走向民族区域自治,在经济上走向发展生产……连南、连山两县合并。为了使连南一、三区瑶民获得一个(商品)出口的圩镇,易于解决两个民族间的纠纷问题,更方便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等事业,建议按照天然的山脉、河流及有利瑶汉人民发展的基础上重新合理确定县界,………将三江圩、寨岗圩划入新合并县。
1952年2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通知《检发连南、连山两县合并及调整连县、阳山边缘意见暨实施办法草案》。同年4月,政务院行文批准将连南县、连山县合并,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区”。至此,实现民族区域自治正式确定下来。
为了统一思想认识,同年5月28日至30日,县召开第一届瑶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03人,会议中代表们学习政务院批准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区文件,讨论和议决了成立连南瑶族区域自治的有关事项。为了做好协调工作,同年6月14日,在上级领导干部主持下,在三江镇召开了连南、连县、阳山三县协商会议,商讨了县界划分事项,并达成了共识,为顺利实现民族区域自治打下了基础。
同年11月22日,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梁础(瑶族,又名邵良础)、副主任朱明、沈一公(瑶族)、王贵华(原连山县委书记),委员三人。列席委员中有瑶族代表17人。筹备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召开自治区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会议”职权)的准备工作;指导区乡选举人民代表;广泛征集各族各界人民的意见和议案;草拟自治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协商委员会3个组织机构条例。
1953年1月21日至26日,在三江镇召开自治区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313人。代表成员中有瑶、壮、汉3个民族和在连南工作的蒙、回、畲等兄弟民族,还有党政机关、部队、军烈属、劳动模范、人民团体的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了连南县人民政府三年来的工作报告,自治区政府1953年施政纲要。选出了自治区政府县长、副县长,并通过《连南瑶族自治区各界各族人民代表会议暂行组织条例》、《连南瑶族自治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暂行条例》、《连南瑶族自治区各族人民友爱团结公约》。
同月25日,隆重举行了连南瑶族自治区成立庆祝大会。这一天,晴空万里,各族人民穿着节日盛装,举着红旗,打着长鼓,吹着牛角、唢呐,跳着民族舞蹈,欢天喜地地赶来三江城,庆祝自治区的诞生。参加庆祝大会的来宾、干部、群众近3万人。中央、省、地区领导、机关和兄弟县发来了贺电、贺信,还派出代表团参加庆祝活动。中央民族歌舞团也前来庆贺并为各族人民举行慰问演出。整个庆祝活动气氛热烈,盛况空前。
同年2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通报省内外各自治区、市(行政公署)、县人民政府。《通报》(略)称:本省连南、连山两县合并,并已于1953年1月20日召开了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成立相当县一级的连南瑶族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设在原连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三江圩。自治区的区域包括原连南县全部(共3个区);原连山县第一、二、三区(第四区暂由怀集县代管,不久又划归连南瑶族自治县管辖);阳山县第五区(即寨岗区共11个乡)全部;连县三江圩及其附近的城西、城和、东和3个乡及协民乡的新塘、岩口2个村。除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中南行政委员会核备外,特此通告。至此,连南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手续全部完成。
连南瑶族自治区的成立,使世世代代受压迫、受歧视的瑶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他们深深懂得,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了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有今天。自治区的成立,充分保障了民族区域的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民族平等权利,将强有力地推动自治区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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