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须知
一、什么是普通门诊统筹?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制度是由政府组织,财政补贴,个人缴费,旨在保障普通门诊基本医疗的一种保险制度。
二、普通门诊统筹的参保对象是什么?
参加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农民工(劳务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是普通门诊统筹的参保对象。
三、普通门诊统筹的筹资标准多少?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2元,按以下办法筹集:
1、城镇职工、农民工(劳务工)参保人,从历年节余的统筹基金中按月划转,单位和个人不另行缴费。
2、城镇居民参保人每年缴费35元/人,其他由市(县、区)财政和基金补助。
3、符合当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员,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三、普通门诊统筹如何参保?
1、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即没有参加职工医保或农民工医保的其他家庭成员办理整体参保),可单独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也可一起参加普通门诊统筹,但参加普通门诊统筹的,必须同时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参加普通门诊统筹的参保手续及缴费,在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时提供户口薄、身份证、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参保地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保部门一起办理。
2、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参加普通门诊统筹,从电脑系统中统一生成参保信息,无须办理普通门诊参保手续。
四、普通门诊统筹如何选定、登记定点医疗机构?
1、参保人必须就近选择一家公布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医疗机构,不能重复登记。
2、城镇职工、农民工由参保单位统一到参保所属社保部门申报登记(可在网上申报),学生可由就读学校统一到参保所属社保部门申报登记或由家长到定点门诊登记,其他人员自行到本人选定的一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登记。
3、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特殊原因需变更的必须到社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每年度社保部门默认参保人已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要求更改的,需在每年的6份到社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五、普通门诊统筹如何结算及报销?
1、参保人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进行门诊就诊,就诊完毕直接与门诊定点机构结算,无须报销;须转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就诊的,须由本人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意转诊,其在上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由本人全额自付后,凭发票、清单(或处方)回本人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2、参保人自行到非本人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转诊的除外)。
六、城镇普通医疗费用门统筹报销比例是多少?
1、参保人普通门诊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的费用,在指定门诊机构的报销比例为50%;转诊到一级(不含一级)以上医院的报销比例为: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
2、参保人已办理异地定居的,其普通门诊费用按一个社保年度每人每年200元总额的50%,凭居住地就诊的费用发票或收据到参保所属社保部门报销。
七、普通门诊统筹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今年实施启动普通门诊统筹,从7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以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从9月1日起),新参保的职工、农民工、新生儿及新落户的居民,从参保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
八、普通门诊和特殊病种门诊就诊是否可通用?
不能通用。普通门诊和特殊病种门诊分开记帐处理,属特殊门诊范围的治疗费用,不得在普通门诊基金中列支,属普通门诊范围的费用,不得在特殊门诊基金中列支。
连南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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