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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事项名称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3、《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1、工商管理部门预登记注册的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2、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申请资料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份);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4、经营人员的健康证明文件复印件;
5、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仓库为自有物业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证明文件复印件
7、已取得 《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定型包装食品(不含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可提供该许可证的复印件;
8、卫生和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受理机构及地点
连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股
决定机关
 
办理程序
1、卫生许可证申请(经营企业)
2、窗口受理(受理处)
3、资料审查
4、现场检查
5、 告知
6、办理领证(受理处窗口、网站)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表格下载
 
年审或年检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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