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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

动物防疫合格证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事项名称
动物防疫合格证
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非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动物防疫法》
办理条件
符合《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
申请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建筑平面设计图;
4、直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受理机构及地点
县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
决定机关
县农业局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审查受理材料;
3、现场审查;
4、发证。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表格下载
 
年审或年检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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