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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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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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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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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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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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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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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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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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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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条件较好,符合《国家渔业用水标准》;
2、生产条件好,池塘符合种苗生产要求;
3、员工能掌握种苗生产技术操作规范;
4、经营信誉好,两年以上无出现规格、品种、数量上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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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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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人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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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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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渔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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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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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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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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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
2、组织人员现场验收;
3、符合规定的,写出验收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核,再报局长审批同意后,发给《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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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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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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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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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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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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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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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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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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