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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批复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事项名称
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批复
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预算法》第四十二条
办理条件
部门上报预算建议数;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控制数;部门上报预算草案;县财政局批复预算。
申请资料
部门报送的预算资料
受理机构及地点
连南县财政局预算股
决定机关
 
办理程序
1、预算资金收入预算和单位的其他各项收入预算,与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一并核定,统一批复。
2、预算追加事项,由县本级各部门向政府提报申请,经批准后,县财政局按规定办理。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表格下载
 
年审或年检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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