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退库事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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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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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退库事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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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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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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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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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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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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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预算办理的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退库;
2、企业按规定预缴预算收入,经年终汇算清缴或结算对超交部分需要办理的退库;
3、由于调整税(费)率,需要退还多缴预算收入办理的退库;
4、改变企业隶属关系,办理财务结算需要的退库;
5、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错缴、多缴预算收入需要办理的退库;
6、国务院或财政部、省政府或省财政厅文件明确规定可以退库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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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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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退库申请书》;
2、附上依据的文件、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审批部门查验后交回原单位或个人)报审批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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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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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县财政局国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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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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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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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口业务科室受理、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2、分管局长审批;
3、国库科办理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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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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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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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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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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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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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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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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