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连南县政府>> 在线办事>> 行政许可>> 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

会计从业资格核准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事项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核准
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738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2413条。
办理条件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证明
申请资料
1、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受理机构及地点
连南县财政局会计股
决定机关
 
办理程序
1、到财政局领取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2、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表格下载
 
年审或年检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备注
 

 
作者: 来源: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