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二孩终止妊娠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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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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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二孩终止妊娠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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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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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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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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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36号公告)第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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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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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怀孕二孩后因医学指征需施行终止妊娠术的育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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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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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医疗部门检验或诊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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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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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法规宣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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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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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计划生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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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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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并填写一式三份《经批准生育怀孕后要求施行终止妊娠申请审批表》;
2、县级医疗部门鉴定意见;
3、镇计生办签署意见;
4、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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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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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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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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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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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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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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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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