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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公推公选科级领导干部 公告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推公选科级领导干部 公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经中共连南瑶族

自治县委决定,在本县内公推公选6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推公选的职位和人选条件 

(一)公推公选的职位 

     这次公推公选的职位共6个: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1名,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3名(其中至少1名为少数民族干部、

1名为女干部),镇党委书记1名(女干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1名(瑶族

干部)。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

时要符合以下要求:


    1、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2、推荐正科领导职务的,应在副科领导职务岗位工作2年以上;推荐副科领导

职务的,应在下一级职务工作3年以上。


    3、现是公务员或担任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

业单位担任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干部。

 
    4、身体健康。


    5、中共党员。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推荐任正职的可

放宽到45周岁(196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非公务员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

下。

 
    7、公推公选职位的要求:

 
    ①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乡镇党

政正职的工作经历,熟悉办公室业务,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

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办事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②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

办公室业务,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③镇党委书记: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或在县属机关事

业单位两个不同领导岗位任职的经历,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现任镇级领导班子成员

或熟悉乡镇工作,在县属机关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两年以上的经历,有较强的

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考虑。

 
    二、公推公选的程序


    (一)预告。时间从2008年9月23日至10月5日止。召开公推公选工作会

议,下发文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布公推公选的职位、人选条

件、程序要求。

 
    (二)会议推荐。各基层党委召开民主推荐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近

期可任用的人选(每个公推公选职位推荐1名,同一人只限一个职位)。参加推荐

的人员为各基层党委所属单位的正副职领导干部和部分县“两代表一委员”以及

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人员不少于30人。

 
    (三)组织推荐。全县各基层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从会议推荐得票靠前

的人员中择优提出差额推荐人选提交党委会议集体讨论(或无记名投票表决),

确定推荐人选(每个职位的人选1名),于10月7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


    报送材料包括:①推荐函(含会议推荐得票情况);②公推公选科级领导干部

人选名册;③干部任免审批表;④×××同志的主要表现。

 
    (四)资格审查。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对各党委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根据

各基层党委民主推荐汇总情况确定各职位的述职发言人选(县委办公室主任、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述职发言人均为3

名,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6名)。


    (五)述职评价。10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由推荐人选作自我介绍、述职述廉

和专题发言,每人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参加会议人员为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

员、县纪委委员、各基层党委正副书记、副县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副主任。述职

发言后,接着由参加会议人员按“优秀、良好、中等、一般、较差”五个档次对

述职发言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百分制合成得分。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办

公室主任、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职位综合评价前2名,县委办

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综合评价前4名的推荐人选进入问题答

辩。


    (六)问题答辩。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组织进入问题答辩的推荐人选进行问题

答辩。评委根据推荐人选的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分,答辩时间为每人不超过10分

钟。
    (七)确定考察对象。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按综合评价(占60%)和问题答

辩(占40%)合成推荐人选的最后得分,并根据得分确定考察对象。

 
    (八)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干部考察工作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九)决定任职人选方案。综合推荐、考察等情况,结合工作和优化班子结构

需要,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提出职务安排意见,于10月中旬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

定。
    (十)任用。公推公选对象经县委审定拟任用后,非公务员的,按规定办理调

任公务员手续,待审批后才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是公务员的,按规定办

理转任手续。


    三、时间安排


    述职、问题答辩、组织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推公选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同时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县公推办在县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堂设置意见箱,设立监

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866750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推办负责解释。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推公选科级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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