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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拟推荐市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公 示

 

 

  

根据清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评选表彰2008――2009年度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清委办[2009]67号)精神,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和各基层党委的推荐,现汇总我县拟推荐清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单位(2个):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文明乡镇(1个):涡水镇;文明社区(1个):寨岗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先进工作者(2人):潘木祥(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欧志伟(三排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五十佳文明示范窗口(8个):广东电网清远连南供电局三江营业厅、县移动分公司民族路服务厅、县地方税务局三江税务分局、县国家税务局寨岗税务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分中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大厅、县计生服务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南支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连南县青少年宫;生态文明村(2个):涡水镇大竹湾村委小横龙村民小组、三江镇六联村委木家湾村民小组。现予以公示。

欢迎全县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公示期间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对公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从200911282009124止,共7天。

受理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大楼713

联系电话:0763866156507638661611

 

 

 

           

       

    连南瑶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1128

 

 

  

根据清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评选表彰2008――2009年度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清委办[2009]67号)精神,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和各基层党委的推荐,现汇总我县拟推荐清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单位(2个):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文明乡镇(1个):涡水镇;文明社区(1个):寨岗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先进工作者(2人):潘木祥(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欧志伟(三排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五十佳文明示范窗口(8个):广东电网清远连南供电局三江营业厅、县移动分公司民族路服务厅、县地方税务局三江税务分局、县国家税务局寨岗税务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分中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大厅、县计生服务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南支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连南县青少年宫;生态文明村(2个):涡水镇大竹湾村委小横龙村民小组、三江镇六联村委木家湾村民小组。现予以公示。

欢迎全县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公示期间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对公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从200911282009124止,共7天。

受理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大楼713

联系电话:0763866156507638661611

 

 

 

           

       

    连南瑶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1128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9-12-25 |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