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连南瑶族自治县2020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及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清农农函〔2020〕374号)要求,建设不少于2个集示范展示、指导培训、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为推进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补助项目工作,大力提升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连南瑶族自治县拟新建或持续支持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2-5个,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
2.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提出申请或由镇政府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账户开户情况,经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组织实地查看后,提交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后统一树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奖补1-2万元不等。
3.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①示范基地所属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应在相关单位正式注册;
②示范基地应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5年以上;
③示范基地要有专业技术员指导,或与镇级以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或县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发挥试验、展示、示范、培训作用;
④示范基地需推广3项以上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开展2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4.示范基地规模:基地规模在连片50亩以上。
5.示范基地资金使用要求:补助资金范围包括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
二、绩效检查
按照《广东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适时对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组织检查,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三、申请报送时间要求
1.申请材料请在6月30日前由各镇或申报主体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行政服务中心十三楼1303室),逾期不予受理。示范基地应报材料:申请表、执照、基地承包合同(或证明)、银行开户证明等。(联系人:李建国,联系电话:0763-8662570)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