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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采购肥料饲料需求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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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好2018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财〔2018〕35号)的文件要求,连南县需培育88个示范主体并给予物化补助,现根据初步遴选的示范主体情况需采购一批肥料、饲料,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采购货物:肥料、饲料。

      二、采购数量金额:肥料、饲料具体数量由供应商按照初步遴选的88个示范主体不同情况自行拟定发放,每个示范主体物化补助0.2万元,采购合计17.6万元。

      三、要求

      1.肥料、饲料生产企业要有一定知名度,有农业部门批准生产该类型肥料的生产登记证,以及最近生产该批此类肥料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2.采购的肥料、饲料要负责送达本县7个乡镇农办指定的地点,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3.供应商对所供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因商品质量而导致的一切损失,涉及到赔偿的由供应商承担。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连南县2018年示范主体物资发放方案(一式四份)。由供应商按照示范主体名单自行拟定方案,无固定格式要求,尽量根据示范主体的产业情况安排合适的肥料、饲料。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农作物生产资料、饲料销售经营范围)。

      2.有税务登记证,能够在国家税务部门开具正式发票。

      3.提供近年或近期进货和销售单。

      五、遴选流程

      (一)供应商提交材料到科教股,科教股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三份无供应商信息的发放方案提交专家评审,科教股留一份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发放方案。

      (二)专家评审团由3名中级职称的农业类专家组成,专家根据供应商的发放方案,从合理性、可操作性、性价比等考虑,给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采购商,现场公示结果。

      六、公示期限: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0日,逾期不受理。

      七、其他

      请有意供货的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在11月12日上午9:30前提交到行政服务中心十三楼连南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联系人:李建国  联系电话:0763-866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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