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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离岗老兽医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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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19〕325号)精神,对马分县等112位农村离岗老兽医提交的身份和从业工作年限的有效原始材料、书面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符合农村老兽医群体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 至10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附: 1.清远市连南县农村离岗老兽医名册表(年龄60岁以内、10年工作年限以内):{PE.SiteConfig.ApplicationPath/}{PE.SiteConfig.uploaddir/}/fwsn/2019/10/20191021111814.doc

      2.清远市连南县农村离岗老兽医名册表(年龄60岁以上、工作年限10年以上):{PE.SiteConfig.ApplicationPath/}{PE.SiteConfig.uploaddir/}/fwsn/2019/10/20191021111828.doc{PE.SiteConfig.ApplicationPath/}{PE.SiteConfig.uploaddir/}/fwsn/2019/10/20191029162847.doc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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