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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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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FD2023003

 

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

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府办〔20237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上级驻连南各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经县政府十届第51次常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反映。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26

  

连南瑶族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油茶素有“铁杆庄稼”之称,一次种植多年受益,其稳产收获期可达几十年,发展油茶产业,可改变我县品种单一、林地产值低下的现状,对于促进山区林农增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改善山区生态环境和维护国家粮油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连南种植油茶历史悠久,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传统油茶产业发展受限,规模越来越小。为进一步激发油茶种植积极性,促进我县油茶产业健康发展,不断发展壮大油茶产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粮油安全的战略部署,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农民增收、振兴乡村产业、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为目标,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强化科技推广应用,将油茶产业打造成为持续稳定增收的农业支柱产业。

  二、目标任务

  我县油茶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任务:一是实现油茶扩面增效,至2025年末,全县油茶种植面积达5万亩;至2028年末,全县油茶种植面积达8万亩;2030年期末,全县油茶种植面积达10万亩。二是实现油茶产业增效。建设集种植标准示范、深加工、研发、农旅融合发展为一体的油茶产业示范园1个;培育林业特色产业示范基地1个;培育林业省级龙头企业1个以上,油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高标准建设油茶种植示范基地5个;建设油茶保障性苗圃1个以上;同时推动油茶品牌建设、油茶冷榨工艺、油茶产品研发以及茶油衍生大健康产业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支持开展油茶新造林。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输变电线路、低效园地等种植油茶;可结合松材线虫病纯松林改造、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等发展种植油茶。不得破坏国家一级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碳汇林、高质量水源林营造油茶林。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营造油茶林。

  (二)支持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充分挖掘连南老油茶林发展潜力,对有培育价值和增产潜力的现有年产油量在150kg/公顷(产籽量600kg/公顷)以下、树龄在8年以上的油茶成林,开展改造工作,主要包括林地清理、松土培土、施肥、密度调整等措施,鼓励对原老化油茶品种开展品种更新替换。

  (三)支持油茶种质资源库苗圃建设。为保障油茶种苗供应和保存油茶种质资源,扶持油茶种质资源苗圃建设。加强油茶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利用,大力推广产量高、产量稳、出油率高、抗病抗逆性强的优良油茶品种,保障当地油茶种植优质种苗供给。

  (四)支持茶油产业链延伸。注重招商引资、重点引进国内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参与油茶产品开发。同时,鼓励孵化培育本地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建设油茶鲜果、干油茶籽和初榨毛油的烘干脱壳、冷链、物流、仓储等配套设施,建设茶油精深加工、加快油茶粕、茶籽饼综合开发利用,提高油茶产品附加值。

  (五)支持油茶科研研发。鼓励油茶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加强油茶科研研发,培育油茶新品种、研发茶油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六)支持茶油品牌打造。打造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知名特色区域品牌,推动构建富有瑶族特色品牌、企业知名品牌相融合的品牌。支持油茶经营主体申报森林产品以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打造省著名商标或品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或国家名牌产品等

  (七)支持多元业态融合。鼓励油茶经营企业依托油茶园区、种植基地,建设油茶庄园、特色小镇,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产业。成功申报省级以上生态旅游区、森林康养基地、自然教育基地、森林乡镇、绿美乡村、森林人家等。

  (八)加强绿色金融保险政策扶持。加大“林业贷款贴息”对油茶产业发展的支持,对油茶种植、加工、研发、育苗、综合经营等经营企业或者合作社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开展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和林地不动产证抵押贷款。实施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开展油茶保险业务。

  (九)建立县级油茶产业联合会。支持油茶经营主体成立互助协作组织,加强信息互通,有效整合相关资源,吸引优质投资主体发展油茶产业,不断壮大组织,共同形成发展合力。

  四、相关扶持政策

  (一)油茶种植补贴

  1.油茶新造林补助

  1.1补助标准

  油茶新造林补助分机械梯状整地标准化种植和非梯状全面整地种植。其中机械梯状整地种植补助2000元/亩(分三年补助,当年年底验收合格补助1000元/亩,当年验收不合格按要求在次年4月份前完成补植并提出复验申请,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第二年年底验收合格补助500元/亩;第三年年底验收合格补助500元/亩);非梯状全面整地种植1000元/亩标准补助(分三年补助,当年验收合格补助500元/亩;第二年抚育验收合格补助250元/亩;第三年抚育验收合格补助250元/亩)。油茶造林务必按标准化建设(详见附件1),否则不予补助。(验收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为准)

  为鼓励规模化、实现产业示范带动作用,对单一造林主体当年种植且验收合格面积规模在1000—2000亩(含1000亩)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当年种植且验收合格面积规模在2000—3000亩(含2000亩)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当年种植且验收合格面积规模在3000亩以上(含3000亩)一次性奖励80万元。

  1.2补助范围及对象

  开展油茶新造林的油茶林经营主体可申请补助。经营主体包括以油茶经营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种植大户;集中连片50亩以上,每亩造林密度60-74株,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含90%)。种苗来源必须是通过国家或省品种审(认)定且适宜当地种植的油茶良种,来源符合有关规定,档案齐全,提供“三证一签”,经验收合格后可享受补助。

  政府财政资金投资造林项目不重复申请该补助项目。

  2.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

  2.1补助标准

  对现有油茶低产低效林开展改造,主要包括林地清理、松土培土、施肥、密度调整等措施,(建设要求详见附件2)按照400元/亩标准补助,当年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2补助范围及对象

  开展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的油茶林经营主体可申请补助。经营主体包括以油茶经营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种植大户;集中连片50亩以上,每亩油茶补存率70株以上,涉及补种的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含90%)。种苗来源必须是通过国家或省品种审(认)定且适宜当地种植的油茶良种,来源符合有关规定,档案齐全,提供“三证一签”,经验收合格后可享受补助。[同一地块不能重复申请实施,2021-2022年已由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组织开展油茶低产林改造的油茶林,不再列入油茶低产低效林补助范围。]

  (二)其他扶持政策

  油茶种质资源库苗圃建设、产业链延伸、科研研发品牌打造、多元业态融合等取得建设成效的,由相关建设单位(经营主体企业或者合作社)向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提出申请,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组织实地验收和资料审查,根据项目建设投资情况向县财政局申请奖补资金,一次性发放。

  1.油茶种质资源库苗圃建设。项目实施期间,在连南注册经营,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土地权属清晰,生产用地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符合耕地保护规定,立地条件优越,在连南有固定生产经营场地面积50亩以上,连续三年育苗能力达苗出圃量在50万株/年以上,且获得省级以上林木良种生产基地称号。按照30万/个标准补助苗圃建设资金。

  2.茶油产业链延伸。对引进新设备、新工艺开展精深加工,投入规模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实现年产值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支持。按照30万/个标准补助。

  3.油茶科研研发。强化科技支撑与科技成果转化,对培育的油茶新品种经省级以上认定为良种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个,获得油茶相关自主研发专利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个。成功获得油茶相关科学技术奖励,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个。

  4.茶油品牌打造。鼓励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项目实施期间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补助1万元/个,获得有机食品认证,补助2万元/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补助5万元/个。

  5.多元业态融合。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对依托油茶园区、种植基地,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产业。成功获得省级以上生态旅游区、森林康养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称号的,补助10万元/个。

  6.绿色金融。根据林业贷款贴息、农业政策保险相关政策按标准落实油茶贷款贴息和政策保险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标任务,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建和完善政策、资项目、技术等方面扶持机制。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县油茶产业发展作领导组,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和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各镇要成相应机构,采取切实可的组织措施,推进油茶产业发展。

  (二)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宣传媒介,多形式宣传发展油茶产业的重要意义,多渠道推介油茶产业的奖补政策、优质高效油茶栽培模式和技术,多途径宣扬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典型经验,全面转变传统油茶经营“人种天养”、“广种薄收”观念,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油茶产业在科学种植和精细管理下是能实现经营品种多、经济效益好、收益年限长的富民产业。

  (三)加强项目质量及资金管理。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县财政局及各镇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报账制度,加强项目质量管理,验收通过后支付补助资金,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强化验收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骗补行为。

  (四)加强执法监管。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及各镇要加大对油茶种苗管理的执法力度,切实加强种子、穗条的来源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保证油茶苗木质量;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为。

  (五)加强体制机制完善

  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模式,完善多元化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利用直采直供、农村电商、网络营销等现代物流和新型营销方式,推动生产者融入现代销售物流体系,建立稳定的产销联接机制。

  六、实施期限

  本实施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至2026年6月30日止,有效期3年。最终解释由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负责。

 

  附件:1.连南瑶族自治县油茶新造林建设标准

  2.连南瑶族自治县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建设标准

  3.连南瑶族自治县油茶种植补助项目申报程序

  4.连南瑶族自治县油茶种植补助项目验收标准

 

附件1

 

连南瑶族自治县油茶新造林建设标准

  

  1.林地清理及挖穴: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林地清理,机械梯状整地标准化种植和非梯状全面整地种植机械梯状带宽在2米以上;整地后,按40厘米×40厘米×30厘米的规格挖穴,表土和心土分别堆放,先以表土填穴,然后以心土覆在穴面。

  2.密度。株行距为一般3米×3米或3米×4米,即每亩60-74株。

  3.施基肥。结合整地,每穴施复合肥0.5公斤或磷肥1.0公斤,也可施用当地农家肥(有机肥)1.5公斤~2 公斤,肥料与回填表土充分拌匀。

  4.种苗选择。选用通过国家和省级审(认)定的良种,根系发达、长势旺盛,三年生地径0.5厘米,苗高50厘米以上油茶嫁接苗,并按照一定的比例配置。苗木必须执行“三证一签”制度,即苗木应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查合格证、林木良种证和标签,禁止使用带病虫害的不合格苗上山造林。

  5.栽植。为保证成活率,栽植时间一般在雨季或雨季前夕,选择阴天或小雨天造林为宜。栽植时要细土回填,分层压实。栽植深度以不埋叶或露根,且苗木的根系不触及肥料为好,要做到苗正、根舒,里紧、表松。

  6.新造林抚育。造林第二、第三年每年抚育2次,主要有除草、松土培土、补植、施肥等。抚育时间以3~4月和9~10月为宜,特别在造林当年,三伏天不宜松土除草,以免骤然改变环境,或损伤苗根,造成死苗。

  (1)除草:每年2次,分别在3~4月和9~10月进行,将油茶林中的藤灌木、杂草清理掉。

  (2)补植。根据设计株行距,对未成活的进行补植,保证造林成活率在90%以上。选用当地品种油茶,3年生以上的良种大苗,挖穴50厘米×50厘米×40厘米整地栽植,定植前每穴内施足基肥(1kg有机肥),栽植时要根舒、苗正、填土压实。苗木必须执行“三证一签”制度,即苗木应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查合格证和标签,禁止使用带病虫害的不合格苗上山造林。

  (3)松土培土:每年松土培土一次,在9~10月可结合第二次除草进行,沿油茶树滴水线范围进行松土培土,松土深度10cm,培土厚度3cm。

  (4)施肥:每年施肥一次,追肥主要以氮肥,配合复合肥为主,每株施150克氮肥+150克复合肥。施肥时间可结合第一次除草在3~4月进行,采用穴施,施肥深度10cm左右,坡度15°以上的林分宜在植株上坡施肥。

 

附件2

 

连南瑶族自治县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建设标准

 

  (1)林地清理:将油茶林中的藤灌木、杂草清理掉。

  (2)松土培土:9月至12月,松土培土一次,对每株油茶树直径80cm范围(小树按滴水线范围)进行松土培土,松土深度10cm,培土厚度3cm。

  (3)施肥:施肥一次,结合松土培土施放复合肥(总养分含量≥30%),施肥量250g/株。采用穴施,施肥深度10cm以上,坡度15°以上的林分宜在植株上坡施肥。

  (4)补植:缺株超过3米×4米的地块进行补植。

 

附件3

 

连南瑶族自治县油茶种植补助项目申报程序

 

  1.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和每年上级下达我县任务,县人民政府每年2月份前征集项目申报意向。

  2.各镇以镇为单位收集镇域范围内申报主体信息及相关图纸、小班地籍信息等,汇总上报至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3.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根据各镇上报的申报信息,核定申报范围是否符合地类要求。(林地、园地、低效茶园可纳入,耕地、基本农田不在申报范围。)

  4.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核定通过的范围与相应的申报主体签订协议书并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造林设计及实施方案,申报主体按照造林设计及实施方案开展相关造林抚育工作;同时,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组织技术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项目实施各环节需经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程序。

  5.项目经技术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出具初步验收报告,申请主体以初步验收报告向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申请项目补助资金。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根据验收申请,组织由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县财政局、镇人民政府三方联合验收组对项目开展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根据申请补助资料核实无误后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按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附件4

 

连南瑶族自治县油茶种植补助项目验收标准

 

  一、造林面积核定

  面积以无人机航拍测绘核定面积为准。(验收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为准)

  二、造林质量检查

  1.成活率调查:

  根据造林设计标准验收,种植密度不得低于60株/亩。成活率调查可根据地形采取样圆或样地的方式进行抽样调查。标准样圆(样地)面积不得少于200㎡。面积在50-100亩的样地数需2个,100亩以上需3个,然后取平均值。

  2.造林质量检查:造林所选用的苗木必须是项目所规定的油茶苗。造林地内杂灌、杂草除陡壁、石头地外都须清除干净。造林株行距布置合理;回土饱满,呈馒头状;栽植后苗正。

  三、抚育质量检查

  全铲抚育质量:林地内杂草、杂灌已全部清除干净,且全部平铺,不妨碍苗木的正常生长。

  四、验收成果

  验收成果材料包括:申请表、验收附图(附图采用统一版式图框)、林权证(未发放林权证的可由当地村委开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银行存折复印件、项目书面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