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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字体:

  根据《2023年清远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清财农[2023]6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连南2023年安排项目资金18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数量60人以上。为了高质量完成该项培育任务,遵循整合优质资源,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连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承办机构,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任务要求

  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60人,建立健全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达100%;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6天);参训学员评价率:≥90%,对培育基地和师资满意度:≥85%。

  二、申报条件

  1.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

  四、资金使用

  (一)补助标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经费标准为3000元/人。

  (二)资金用途。培育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期间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资料印刷、教师课酬、劳务费、专家评审验收费、课室和实训基地租金、参观交流、宣传发动、专题报道、培育机构遴选、政策调研、认定管理、绩效考评、后续跟踪、管理服务等培育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开支。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须于2023年12月13日17:30分前向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一式3份(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参加遴选的机构进行评审,并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培训机构。

  五、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培训资质。

  (二)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3名以上)。

  (三)申报条件相关要求的佐证材料(按照顺序)。

  (四)撰写培训初步计划方案,内容含有:培训课程设置、课时、地点安排、培训教材的推荐(待选定),课程设置应包括综合素养课教学、专业能力课教学、能力拓展课教学三个模块等内容(培育学时:45分钟为1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培育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个学时)、课时安排、培育进度安排、宣传报道、认定管理、延伸服务等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全市范围)。

  (二)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育机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5 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入库。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授课背景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广东农村乡土专家”等。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相关部门在职人员。实践指导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和电商网红讲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相关人士。

  (四)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负责项目验收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提供给项目县组织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同时向项目县主管单位至少提供1份任课老师精品课程完整的DVD光盘资料和完整的培训资料电子档案。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联系人:房瑞欣

  联系电话:0763-8662570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3楼1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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