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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强农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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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5年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

1、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1)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

补贴对象:在本县种植水稻的农户,以及石灰岩地区(连南县大麦山、寨岗、三排共3个镇)种植玉米、蕃薯的农户。

    补贴标准:农资综合补贴为74元/亩/造(中央补贴);种粮直补为7元/亩/造(省4元、市1元、县2元)。两项合计81元/亩/造。补贴面积按上年农业主管部门核定的种植面积发放。

(2)良种补贴

    补贴对象:在本县种植良种水稻和良种玉米的农户。

    补贴标准:玉米补贴标准为10/亩,早稻、中稻、晚稻补贴标准为15/亩。补贴面积按上年农业主管部门核定的种植面积发放。

2、补贴发放:上述三项补贴由县财政局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通过“一折(卡)通”直接发放给农户。

3、如何办理:由村委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农作物良种种植面积和品种,经核实、公示并登记造册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

二、实施政策性涉农保险政策

1、补贴对象:在我县种植水稻、马铃薯、玉米、(甜玉米)、花生、养殖奶牛的农户,以及国有农(林)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养殖奶牛的农业企业,自愿投保。

2、补贴标准:

(1)水稻种植户可享受最高赔付400元/亩/造。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保费2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5%,即7元;省财政负担30%,即6元;市级财政负担7.5%,即1.5元;县级财政负担7.5%,即1.5元;农户自激保险为20%,即4元。

   2)马铃薯种植户可享受最高赔付1000元/亩/造、保险费率为5%,即每造每亩保险费50元;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补贴保费的80%,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5%,即17.5元;省财政负担30%,即15元;市级财政负担7.5%,即3.75元;县级财政负担7.5%,即3.75元。农户自缴保费为20%,即10元。

  3)玉米种植户可享受最高赔付400元/亩/造、保险费率为5%,即每造每亩保险费20元。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补贴保费的80%,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5%,即7元;省财政负担30%,即6元;市级财政负担7.5%,即1.5元;县级财政负担7.5%,即1.5元。农户自缴保费为20%,即4元。

  甜玉米种植户可享受最高赔付600元/亩/造、保险费率为5%,即每造每亩保险费30元。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补贴保费的80%,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5%,即10.5元;省财政负担30%,即9元;市级财政负担7.5%,即2.25元;县级财政负担7.5%,即2.25元。农户自缴保费为20%,即6元。

  4)花生种植户可享受最高赔付300元/亩/造、保险费率为5%,即每造每亩保险费15元。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补贴保费的80%,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5%,即5.25元;省财政负担30%,即4.5元;市级财政负担7.5%,即1.125元;县级财政负担7.5%,即1.125元。农户自缴保费为20%,即3元。

  5)奶牛:1-3周岁为4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即每头保险费240元。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补贴保费的80%,其中:中央财政负担40%,即96元;省财政负担30%,即72元;市级财政负担5%,即12元;县级财政负担5%,即12元。农户自缴保费为20%,即48元。

  3-7周岁为8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即每头保险费480元。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补贴保费的80%,其中:中央财政负担40%,即192元;省财政负担30%,即144元;市级财政负担5%,即24元;县级财政负担5%,即24元。农户自缴保费为20%,即96元。

   7-8周岁为6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即每头保险费360元。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补贴保费的80%,其中:中央财政负担40%,即144元;省财政负担30%,即108元;市级财政负担5%,即18元;县级财政负担5%,即18元。户自缴保费为20%,即72元。

3、补贴发放方式:发生灾情时,通过阳光保险公司去核实灾情损失情况后,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4、如何办理:需要投保的农户可到村委会找协保员咨询和办理。

三、建设户用沼气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本县户籍自愿建设沼气池的农户。

2、补贴标准:中央补贴标准1300元,省级配套资金500元。合计补贴标准1800元。一户只可以做一个8立方的沼气池。

3、补贴发放方式:补贴资金用于购置灶具及配件主要建材的购置、支付技术人员工资以及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费用等,缺口部分由农户自筹。

    4、如何办理:用身份证报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向各镇农办或县科技和农业局申请。

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在广东省范围内购买指定目录内的农机具,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本县户籍)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本县注册登记)。

    2、补贴标准:根据不同农机型号执行不同补贴标准。

3、补贴发放方式: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科技和农业局及时整理好农机购置补贴资料送县财政局,由财政局复核无误后,办理资金兑付手续。属于个人的,由县财政局将补贴直接兑付到个人账户;属于组织的,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组织银行账户。

4、如何办理:申请者在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自主购买机具后,到县科技和农业局或到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

(1)申请者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购机发票、本人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者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1、奖补对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对象是指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议事主体,按照规定的筹资筹劳政策和程序,开展一事一议筹资和投工投劳,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筹资和投工投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行政村或自然村。

2、奖补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项目:

(1)村内户外道路;

(2)小型农田水利,如村内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

(3)人畜饮水;

(4)环卫设施,如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和道路照明等;

(5)造林绿化,如村内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及村庄周围绿化等;

(6)公共文化设施;

(7)村民认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

村外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对于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村通乡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3、奖补标准:按农民筹资筹劳的50%奖补,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按农民筹资筹劳的40%奖补;市、县各按农民筹资筹劳的5%奖补。

4、如何办理:村民小组、自然村或收益农户向村委会提出开展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申请,由村委会统一申报。

                     连南县科技和农业局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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