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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局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人事制度规划、方案;研究拟定机构改革
机关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三)指导和协调和镇、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录用和调任、转任工作。
(四)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工作。
(五)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省、市、县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按分工贯彻执行"农转非"政策。
(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政策、标准及调控措施;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拟订县政府奖励表彰的细节;审核以县政府各义奖励表彰人员;指
导、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职务任免呈报工作。
(八)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九)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县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县直单位退休干部的各项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866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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