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规〔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6日
1.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