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南公安交警大队寨岗中队在开展违法整治行动时,依法对一辆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该驾驶员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不如实告知身份信息,民警便依法将房某带回寨岗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询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未查询到房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房某的行为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为。
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无证驾驶人员房某作出罚款1500元,并处11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索引号: | 114418260073274364/2023-0007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名称: | 无证驾驶危害大,行车上路莫侥幸!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
主题词: |
近日,连南公安交警大队寨岗中队在开展违法整治行动时,依法对一辆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该驾驶员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不如实告知身份信息,民警便依法将房某带回寨岗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询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未查询到房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房某的行为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为。
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无证驾驶人员房某作出罚款1500元,并处11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主办单位: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763-8484006
粤公网安备44182602000002号
粤ICP备07044815号 网站标识码:441826000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