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我县地处于粤北生态屏障,属于生态发展区,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加快走出一条生态发展区“两山”转化的新路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奋力开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编制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径,我县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连南瑶族自治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加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推进力度。结合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经验与我县实际情况,2022年5月县委县政府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提供依据。省发改委对我县《连南瑶族自治县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作出肯定批示,认为实施方案立足本地实际,成效可期,将统筹给予支持并推广取得经验成效,并建议我县进一步扎实推进方案的落地实施。
二、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省级民族生态产业园
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绿色产业发展,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我县积极申报创建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生态产业园,稳步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持续推动民族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创建省级民族生态产业园,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在产业园区内建设符合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配套基础设施,积极培养低碳零碳负碳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引进军工、高新科技、现代化生物高新技术、农业、绿色食品加工类等企业进驻产业园,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目前产业园现有规划储备土地约 4800 多亩,已基本完成园区“三通一平”,进驻国有老牌军工、高新科技、现代化生物高新技术、农业、绿色食品加工类等 30 多家企业。
三、推动碳普惠措施落地生根,助力乡村振兴
编制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林业碳汇碳普惠(PHCER)项目申报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国家级生态功能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根据最新修订的《广东省林业碳汇普惠方法学》(2022修订版),我县仍在可申报林业碳汇碳普惠名单内,林业碳汇碳普惠减排量(PHCER)的增长主要靠新生树木量提供,即树种的越多量越大收益越多。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符合我县生态发展区的理念,将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助于乡村振兴,壮大村集体收入,是一项惠民利民措施。截至目前,34个行政村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林业碳汇开发协议,并已完成34个行政村2019-2020年的“碳普惠核证自愿减排量测算,合计10.47万吨,如按第三方公司估算交易价80元一吨我县预计收益达800万左右(此数据为预估数,实际价格以交易竞价为准)。
四、充分用好资源禀赋,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
连南地处粤北山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广东省生态发展核心区,境内生态环境优越,当前自然条件适合开发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利于推动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县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发挥我县资源开发、生态价值等优势。目前我县已有连南五凌光伏电站建成投产,该项目核备容量为20MW,建设装机容量为23MW,占地面积约为633亩,项目总投资为1.5亿元。在建项目1个: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新建一座1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规模为100MW,年发电量为1.1亿度电。拟建项目2个: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姓坪山63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