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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6007327049P/2025-00119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5-11-28
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连南瑶族自治县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项目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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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连南瑶族自治县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1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连南瑶族自治县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是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助力产业的创新载体,是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的综合服务平台。旨在通过工作站建设,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到县域布局设点,整合本地区农村科技特派员优势资源,凝聚科技服务产业合力,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并协助科技管理部门提升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助力“百千万工程”实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须科学合理,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算投入、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明晰合理、量化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合同书、绩效考核和项目验收的依据。

(二)优先支持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显著效益(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的项目。

(三)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执行的起始时间一般不得早于项目申报时间(以当年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的开始申 报时间为准),不得迟于项目立项文件下达之日。(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四)鼓励每个项目开发配置不少于1个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从事学术助理、财务助理、成果转移转化、实验技术等工作,以签订三方协议为依据。

(五)申报材料应真实可信,项目承担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 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且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不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对严重违反科学技术活动管理规范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纳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六)项目牵头单位注册地须在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范围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七)项目牵头单位同一年度最多只能申报2项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专题只能申报1项。

(八)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联合申报的协议或合同(所有参与单位签章后有效),明确各方权利和职责。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项目牵头单位确保每个科研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由项目牵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

十)企业牵头申报的,须出具自筹经费承诺函(详见附件5),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

(十)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作为1项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十二)项目管理参照《清远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项目牵头单位有3项以上(含3项)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高校和医疗机构等申报主体除外)

2.截止申报期结束,项目牵头单位存在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或两年内有被动终止结题的情况。

3.项目负责人有2项以上(含2项)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5.重复申报,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它单位申报并已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

6.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的。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 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9.项目承担单位未按指南要求提供必备附件材料的。

10.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11.其他相关情形。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及其所含附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收入支出表)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企业自筹经费承诺函(若有自筹经费,须提供);

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提供联合申报的协议或合同(若有,须提供);

6.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学位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7.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各申报单位按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填写《连南瑶族自治县科技项目申报书》,并将《连南瑶族自治县科技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工信科技股审核。

2.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在连南瑶族自治县科技项目申报书对申报单位报送的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打印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采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内附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封面采用纯色厚纸,装订成册)送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连南瑶族自治县府前路与宴平路交叉口西北120米信访局背后办公楼5楼503)。

五、受理时间

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工信科技股 黎杨琰  

联系电话:0763-8665988

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府前路与宴平路交叉口西北120米信访局背后办公楼5楼503室

 

附件:1.连南瑶族自治县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专项

        申报书

      2.连南瑶族自治县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项目承担单位(含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4.项目组成员科研诚信承诺书

      5.科研项目自筹经费承诺函

      6.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

 

 

 

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1.附件1:连南瑶族自治县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专项申报书.docx

2.附件2:连南瑶族自治县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x

3.附件3:项目承担单位(含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4.附件4:项目组成员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5.附件5:科研项目自筹经费承诺函.doc

6.附件6: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