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及《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下列同志通过了2021年特级教师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6日至27日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评审通过的特级教师候选人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候选人所在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10楼。
联系人:罗玉琼,联系电话:8665851
2021年特级教师评审通过候选人名单
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