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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6007327583M/2022-0009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8-25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连南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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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连南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5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发展广东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粤农农〔2021〕270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31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连南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连南瑶族自治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名参加。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具备一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有专职运营团队、年度服务能力在3000亩以上(服务要求为:粮食作物每亩地服务3个环节以上计算为一亩,经济作物每亩地服务2个环节以上计算为一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服务主体。

 

遴选数量:根据《广东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连南瑶族自治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5

 

服务主体遴选具备条件要求

1.清远市范围内成立或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农业服务主体(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服务组织具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办公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财务管理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以上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社会反映效果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依法纳税(提供相关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遴选截止报名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同意在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等资料);

2.遴选服务主体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服务主体征信报告及法人代表个人征信报告),纳税凭证或相应文件证明;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佐证材料,服务团队名单;

5.社会化服务质量及业绩材料反映办公、生产、经营场面情况的照片材料;

6.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购买协议、自有等材料;

7.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8.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二)遴选

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经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择优确定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三)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农业农村局向入选的服务主体发送遴选确认书。

 

报名时间:

 

2022年825日至2022年831日(法定工作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址

 

清远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十二1207室(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3——8661743,联系人:梁冰冰

 

 

附件: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25

 

 

 



附件:

1.附件: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