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继承部分无需缴税。
另外,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主办单位: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63-866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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