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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60073275595/2017-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连南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12-07
名称: 2017年度三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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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三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7-12-07  浏览次数:-

2017年我镇将紧紧围绕“追求绿色发展、追求改革活力、追求民生福祉”目标,进一步增强治河兴河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快构建“河安全、河资源、河环境、河文化、河法治”五位一体新格局,开创河长制改革发展新局面。加强三江镇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是推进“绿色生态水网、平安生态水系”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战略。根据 “河长制”工作方案,特制定2017年工作计划。

一、河流基本情况

(一)河流概况。流经三江镇主要河流为沿陂河、涡水河、三江河、连山河、金坑河、大龙河,合计长度达165公里,水库为3座。

(二)存在问题。污染源多,包括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仅作简单处理就直接排污染、少量畜禽养殖污染、垃圾污染等。非法采砂和侵占河道河堤等问题突出。小河流、小溪等未纳入中小河治理的河流河岸受洪水冲毁情况时有发生。

    二、主要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全镇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镇、村两级河长体系,组建镇级河长办公室,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实现全镇的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不断加强,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达到“河畅、水清、岸绿、生态”的目标,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美好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一是健全管护体系。明确各级河长、河段长职责,健全河长制公示牌,确保流域管护责任主体落实到位。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三是加强水质监测通报。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严控化肥农药,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量,2017年控制化肥使用量力争零增长。

加强全乡生活污染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

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加强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随意调整和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

(四)加强执法监管

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加大执法力度,派出所、农业办、司法所、林业站、国土所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洗)砂、乱截流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持续深化河道清障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

四、职责分工

    (一)镇级总河长职责。镇级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全镇河库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二)镇级副总河长职责。协助镇级总河长工作,受镇级总河长委托召集主持镇总河长会议,组织、协调、督察、调度推进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镇级河长职责。镇级河长是其责任河库的第一责任人,一是对责任河库的治理、管理、保护负责,履行指导、协调、督察、巡查、监督、调度等职责。二是协调推进河库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重点任务。协调解决河库管理保护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是负责组织对其责任河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侵占河库水域岸线、盗采砂石资源、破坏河库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电毒炸鱼等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四是负责指导、督察、监督村级河段长和有关镇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履行职责。五是全面掌握责任河库基本情况,负责对其责任河库开展巡查,巡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四)村级河段长职责。村级河段长负责落实镇级河长交办的具体工作,协助镇级河长担负其责任河库的治理、管理、保护职责,协助镇级河长开展指导、协调、巡查、监督、调度等工作。村级河段长要全面掌握责任河库基本情况,负责对其责任河库开展巡查,巡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

(五)镇河长制办公室职责。镇河长制办公室职责。一是负责落实总河长安排的有关工作任务;二是负责协助镇级河长、副河长做好其责任河库治理、管理、保护有关技术指导工作。三是负责河长制工作信息收集、整理、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