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鑫佳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广东省连南县梅杨冲铅多金属矿地质详查坑探工程设计及安全专篇审查申请已收悉。依据《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坑探工程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函〔2014〕83号)的规定,我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于2023年4月27日对《广东省连南县梅杨冲铅多金属矿地质详查坑探工程设计及安全专篇》(以下简称《安全专篇》)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专家组意见。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项目设计单位湖北创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安全专篇》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确认,2023年6月5日提交了修改后的《安全专篇》。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专家组意见,同意该设计及安全专篇的审查。修改后的《安全专篇》基本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坑探工程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的要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较全面;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较合理;所采取的坑探工艺和方法基本符合有关规范、规程要求;所选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你公司应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的,应经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单位)修改设计;重大修改,须报经我局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必须按照设计工期(18个月)组织施工。
五、严禁以探矿名义从事非法采矿活动。
在探矿工程施工过程中要自觉主动地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
附件:
1.《广东省连南县梅杨冲铅多金属矿地质详查坑探工程设计及安全专篇》专家审查意见
2.《广东省连南县梅杨冲铅多金属矿地质详查坑探工程设计及安全专篇》专家组复审意见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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