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6736180606J/2021-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连南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3-01
名称: 《连南县寨岗镇分区规划及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0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连南县寨岗镇分区规划及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连南县寨岗镇分区规划及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连南县寨岗镇分区规划及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30天,2021年03月01日--2021年04月01日

  4、公示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5、公示方式:连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nan.gov.cn/)、清远日报连南新闻版。

  6、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跃进街70号寨岗镇人民政府收。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告期间。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跃进街70号寨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3-8471319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1.规划范围

  连南县寨岗镇位于粤西北山区,东邻阳山县黎埠镇,南邻怀集县,西接本县香坪镇和大麦山镇,北接本县的三排镇。

  寨岗镇对外交通有S261 和S262,清连高速黎埠至寨岗连接线位于城区北部,对外交通便捷。

  本次规划的范围分两个层次——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分区规划:主要为寨岗镇镇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约299.6公顷。

  控制性详细规划:位于寨岗镇镇区中部,规划面积约73.5公顷。

  图片1.png

   

  图 1: 区位图

  2.土地利用现状

  分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99.6公顷, 现状以农林用地180.19公顷、村庄建设用地45.06公顷(村庄人口约3755人)、居住用地15.16公顷为主,用地构成较简单。

  2018年规划区有城镇户籍人口4147人、外来常住人口约300人,城镇建设用地74.35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约167平方米,人均居住用地约42平方米。

  3.功能结构规划

  规划结合现状道路情况和山地的地形,基本采用带状的道路系统,最终整个镇区形成“一心(新)引领,两翼齐飞,三轴贯通”的“123”规划结构。

  图片2.png

  图 2:功能结构规划图

  4.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总用地面积299.6ha。其中建设用地252.22ha(含城市建设用地210.56ha及村庄建设用地41.66ha)占城乡用地比例的84.19%。非建设用地47.38ha (含水域21.84ha及农林用地25.54ha)占城乡用地比例的15.81%。

  城市建设用地中主要以居住用地43.16ha,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20.50%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0.54ha,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9.75%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4.90ha,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11.83%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53.86ha,占城市建设用地25.58%。

  绿地与广场用地62.79ha,占城市建设用地29.82%。

  规划区总人口:2.32万人。

  图片3.png

   

  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5.道路交通规划

  路网布局规划,依山就势,车行道采用“自由式”布局模式,形成“五横四纵”的主干道路网骨架

图片4.png

 

图 4:道路交通规划图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的布局方式,既保证公共设施的规模效应和经济性,又保证服务范围覆盖全镇区。

  2、考虑与绿地景观、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的关系,合理选址和布局,既考虑满足公共设施对交通便捷的需求,又考虑满足服务半径、分级配置要求,同时形成良好景观视觉效果。

  3、对公共设施选址考虑近远期关系,满足城镇发展弹性要求。

图片5.png

 

图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7.分区规划控制

  规划区为寨岗镇镇区,依据规划道路、功能等划分为三个分区范围,为:北部片区、中心区、老城区。代码分别为BB、ZX、LC。  

  开发控制分为四个等级:

  Ø 开敞空间:主要为水域、公园绿地;

  Ø F ≤1.2、 H≤18米控制区:主要由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现状村庄;

  Ø 1.2< F≤1.6、 H≤27米控制区:主要是现状已建成的多层Ⅰ类居住用地构成。

  Ø 1.6< F≤2.1 、 H≤36米控制区:主要是规划多层Ⅱ类居住用地构成。  

  Ø 2.1< F≤2.8 、 H≤54米控制区:主要是规划高层Ⅰ类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构成。  

  2.8 < F 、H≤80米控制区:主要是高层Ⅱ类居住用地构成。

图片6.png

 

图 6:开发强度控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