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29日,共30天
4、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县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意见建议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6楼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0763-8664800
邮 箱:lngh8664800 @163.com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30日
一、规划范围
北至二广高速,南至三江河县级湿地公园,东至连州市,西至三江镇西北山县级森林公园。规划用地面积约 1485.88 公顷。
二、规划结构
梳理整合现有资源,明确规划区不同片区的功能及发展定位,形成组团式布局结构。培育滨水现代服务业功能,着力打造综合商住服务、旅游服务等功能;加强一河两岸景观带建设。适度提高开发强度,实现规划区紧凑、集约、低碳、高效发展,以解决公共服务需求上升但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以较低的成本实现最大限度盘活现有土地。整体形成“一心一带两轴五组团”的空间结构布局结构。
一心:指顺德广场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服务中心;
一带:指三江河滨水景观带;
两轴:指以 G323、高铁站——盘王路为依托的城市空间拓展轴、以团结大道为依托的综合交通发展轴;
五组团:包括综合服务组团、高铁产城融合组团、瑶乡传统风貌组团、文旅综合体验组团及滨水生态宜居组团。
空间结构规划图
三、土地利用规划
至规划期末年,规划区总人口为 7.1 万人,总用地面积 1485.88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870.60 公顷,占总用地的 58.59%,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为 844.22公顷(城市建设用地 737.05 公顷,村庄建设用地 107.17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56.8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 24.07 公顷(铁路用地 11.71 公顷,公路用地 12.37 公顷),占总用地的1.62%;其他建设用地 2.30 公顷,占总用地的 0.16%。非建设用地为 615.28 公顷,占总用地的 41.41%,其中,水域面积为 47.50 公顷,占总用地的 3.20%;农林用地面积 567.78 公顷,占总用地的 38.21%。
土地利用规划图
四、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区范围内整体以中低开发强度为主,高铁新城片区及县政府以北片区以扩容提质为主,适当提高开发强度以满足建设需求;中部及南部老旧城区主要以控制为主,降低开发强度或维持现状;三江河两侧及城西西侧开发强度适中,避免过度开发破坏三江河水体风貌的情况。
开发强度控制图
五、建筑高度控制图
建筑高度既是地块开发强度的表征,也是城市空间形态的体现。根据《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省相关规划技术标准的要求,建筑高度的控制应满足消防和安全、通风、日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此外,还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来控制建筑高度。本次规划将建筑高度划分为24米以下、24-40米、40-60米、60-80米等4等级。
建筑高度控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