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富国、邵富忠于1998年11月5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南府国用(98)第182601421号,(宗地案号:202106034)使用权面积210平方米,坐落在连南县三江镇团结大道21号,经测绘核实,其宗地面积与四至界线及方位不变,现根据其要求对该宗地进行分割,分割为202106034-1、202106034-2两宗,现对邵富国、邵富忠的用地界线按宗地图案号:202106034-1、202106034-2予以公告调整。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7月2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现状予以调整宗地界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7楼确权登记股
联系电话:8663577
附件:宗地图两份宗地案号:202106034-1、202106034-2
公告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