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水泥厂于1994年8月5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南府国用(94)第1826011165号,使用权面积96612.53平方米,坐落在连南县三江镇东和村。现经测绘核实,其宗地为面积85757.30平方米,少了10855.23平方米,四至界线及方位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界线有所偏差,现对三星水泥厂的用地界线按宗地图案号:202303020-1予以公告调整。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现状予以调整宗地界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7楼确权登记股
联系电话:8663577、8662737
附件:202303020-1宗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