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鑫科矿业有限公司亚基寨大理岩矿、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山联白带梁岩大理岩矿等两个矿山采矿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精神,上述两个矿山的采矿许可证符合注销条件。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9日,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上述采矿许可证进行拟注销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异议,现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决定,公告注销连南瑶族自治县鑫科矿业有限公司亚基寨大理岩矿、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山联白带梁岩大理岩矿等两个矿山的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注销后,原采矿权仍需承担该矿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
附件: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