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继华于1991年8月19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南府国用(91)字第1826010919号,宗地面积37.60平方米,坐落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朝阳路110号。现经测绘核实,其宗地面积为32.38平方米,少了5.22平方米,四至界线及方位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界线有所偏差,现对周继华的用地界线按宗地案号:202311015予以公告调整。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1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现状予以调整宗地界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7楼确权登记股
联系电话:8663577、8662737
附件:202311015宗地图
公告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