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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6555602515F/2026-0013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6-04-08
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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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日期:2026-04-08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依法供应土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方针,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我县社会经济计划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相关法律政策要求,结合我相关规划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情况等,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

1.推动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发展,促进土地计划管理体系的形成,增加政府运用土地政策调控经济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2.规范供地行为,使土地供应有章可循,改变供地无目标、被动供地的局面;

3.控制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优化供地结构;

4.通过计划量化市场供地的各项指标,完善市场规则,进一步加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5.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前提下,坚持土地供应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以供应引导需求,努力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合理安排连南瑶族自治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为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的双控制,统筹好县城存量空间盘活和增量空间做优,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质量。按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坚持绿色发展,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2.供需平衡,盘活存量。统筹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用地需求,保持土地供需动态基本平衡。加大对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

3.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化服务业项目和先进制造业项目,稳定房地产用地供应,通过确定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用途结构、空间分布和供应时序,调节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速度,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6.《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指标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4.89公顷主要土地来源为已报批的国有建设用地、待报批的重点项目及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二)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6年连南瑶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交通运输用地62.88公顷,占比50.35%;工矿仓储用地32.35公顷,占比25.9%;住宅用地20.39公顷,占比16.3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31公顷,占比2.65%;商业服务业用地5.12公顷,占比4.1%;公用设施用地0.68公顷,占比0.54%;其他用地0.16公顷,占比0.13%。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时序和方式

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的布局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要求。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在三江镇、寨岗镇、三排镇、大麦山镇;住宅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三江镇、寨岗镇;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在三江镇、寨岗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三江镇、寨岗镇、三排镇、大麦山镇、大坪镇;商服用地主要分布在寨岗镇、三排镇。此外,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的方式包括挂牌出让、划拨和协议出让,供应时序(预计供应时间)根据宗地项目完成土地供应前期工作的具体情况而定,详见《连南瑶族自治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需求明细表》。

(土地供应计划为预测性计划,如当年取得新增建设用地批文或有难以供应地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五、政策导向

(一)加强供应计划的引导和统筹作用。坚持计划控制、统一有序的原则,结合各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土地资源利用情况等,通盘考虑供应土地的结构、布局和时序并规范供应,保障土地供应计划的严肃性和实际操作的灵活性,切实提高市场响应度和土地供应成交率。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突出土地要素保障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积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污染少税利高的产业项目,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控制规划工业用地红线外单独选址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使用规模,积极探索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加强低效、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益。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和完善“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这项规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范围。同时,要规范土地市场,发挥地价对市场的调控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批后的监督检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土地供应服务效率质量。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中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落实集体决策的管理制度,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对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等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保障项目供地。

(二)加强计划实施的部门联动机制。各镇应配合做好征地拆迁、清表平整等工作,住建局加快完成房屋征收补偿有关工作,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做好土地收储、按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招商服务中心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意向企业的引进,保障项目落地。各部门做好供地前期工作的同时及时汇报并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实施顺畅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共同做好列入计划的项目的供地前期工作。

(三)加强计划执行的跟踪监管机制。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应建立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定期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应及时告知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供应计划,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地区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其他

用地

小计

保障性住房用地(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型保障房、经济适用房)

商品住宅用地

连南瑶族自治县

124.89

5.12

32.35

20.39

0

20.39

3.31

0.68

62.88

0.16

占比(%)

100

4.1

25.90

16.33

0

16.33

2.65

0.54

50.35

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