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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婚登记照片要求的问题

时间: 来源:县民政局 访问量:- 【字体:

  姻登记证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照片为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7.照片数量及标准:

  a.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的,提交双方合影照片3张,大小为2寸(宽5.3cmx高3.5cm)。

  b.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补领离婚证的,提交本人单人照片2张,大小为2寸(宽3.5cmx高5.3cm)。

  依据:广东省民政厅文件粤民规字【2018】5号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的通知总则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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