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士官持《士兵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接受。
经向总政组织部门了解,现役军人持有的证件种类较多,如《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等,现役士官持有的是《士兵证》。因此,现役士官持《士兵证》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