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携《告知函》到相应的交通运输局办理,并且需要携带以下材料:一、非个人:
公司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车辆证件: 道路运输证、行驶证的复印件;
驾驶员证件: 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二、个人: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