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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非现场执法超限《告知函》时,需要怎么样处理?

时间: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字体:

答:携《告知函》到相应的交通运输局办理,并且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非个人:

公司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车辆证件: 道路运输证、行驶证的复印件;

驾驶员证件: 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个人:

车辆证件: 道路运输证、行驶证的复印件;

驾驶员证件: 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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