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可以申报哪些人才政策?
关于上岗退费政策,按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有关规定执行,有关条件和标准可上网查阅该文件。
根据《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人才资助部分)实施细则》,清远市对北部地区(连州市、连山壮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年补助6万元,硕士研 究生每年补助4万元,本科毕业生每年补助2万元,补助期为5年。《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人才资助部分)实施细则》已发到各学校,教师可向学校咨询和索取该文件。
以上两项人才政策的实施,县教育局将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请留意有关工作通知,也可向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联系电话0763-866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