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经相关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三级审核,跨省转学审核由省教育厅委托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代为办理。
转学审核一般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入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然后持已办理审核手续的转学申请表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