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体土地、宅基地建设的民用建筑也要到住建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吗?
在集体土地、宅基地建设的民用建筑也要到住建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吗?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2019年9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超限额工程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方可动工。
农房、临时建筑及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在2022年3月10日后开工建设的,应按照《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房、临时建筑及限额以下小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南府函〔2022〕2号)有关规定,到属地镇人民政府办理开工备案手续。集体土地、宅基地建设的民用建筑同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