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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指引

时间: 来源: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 访问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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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决定表决事项、确认业主人数、投票权数

 (二)决定表决事项、确认业主人数和投票权数

  2.确认业主人数和投票权数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的基本资料(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上、地下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已筹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册等文件资料,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1)专有部分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

  2)建设单位已经出售的专有部分的业主人数,一户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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