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2月26日至3月28日通过连南政府网对《关于公布连南县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公众意见,截至3月29日,我局没有收到修改的意见。现将《关于公布连南县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予以公示。
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