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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连南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实施后评估意见结果的公示

时间: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 访问量:- 【字体: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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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连南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于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0日通过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8月20日,我局未收到修改意见。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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