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农村饮水工程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为了保证农村饮水工程的安全正常运行,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广东省农村供水工程建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并形成了《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来信请寄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5楼水利局办公室,邮编513000;传真发至0763-8661779;电子邮件发至lnssb@126.com。
征求意见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4月3日。
附:《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0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