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粤府令207号)等规定,连南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草拟了《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31日
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lnfzj8662107@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传真:0763-8660039
3、信函请寄: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连南瑶族自治县司法局,邮编513300。请在信封注明“《连南瑶族自治县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陈志练,联系电话:8660001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连南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0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