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 12 月12日上午9时在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召开了《连南瑶族自治县实施“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办法》听证会,各听证代表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实施“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办法》的相关规定,听证会代表对听证笔录确认并当场签署了听证意见。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2日